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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合法性原则
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法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、 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、标准的要求,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、重大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。
(2)合理性原则
项目选址综合考虑拟建地区的资源环境、经济社会、城乡建设、土 地利用、基础设施等建设条件及同类项目的建设情况,从科学性、合理 性和可行性的角度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综合论证,做到与区域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、资源环境、基础设施条件相适应。
(2)合规性、安全性原则
在工程设计中严格执行了国家、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、规范,在平 面布置上充分考虑了防火、防爆的要求; 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安 全适用、确保质量; 选用先进的工艺及设备,消除或减少有害源; 采取 报警、连锁、泄放等预防性措施防止危害,严格按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 设计; 建立质量保证系统,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达到 100%。
(4)可操作原则
从项目选址条件和城乡总体规划布局及发展,进行比较周密的考察 和论证,使项目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,尽量避让文物保护区等; 从基 地条件、动拆迁情况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比较周密的考察和论证,选 择尽量节约投资成本和能迅速起步的位置,使项目的规划建设具备良好 的可操作性。
(5)土地利用优化原则
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,尽量使用 荒地、未利用地、少占或不占耕地、林地,并尽量避开省级及以上政府 部门依法批准的特殊保护区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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